由《法制日报》社作为主办单位,江苏省律师协会、南京市律师协会、南京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作为承办单位的中国公司治理高峰论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分论坛征文评选结果于2016年10月27日在南京揭晓,来自我所高级合伙人李俭的论文《关于“一带一路”框架下争端解决机制法律框架的思考》获得了本次论坛唯一的一等奖。
论文从国家“一带一路”的战略出发,高屋建瓴地论述了在中国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同时应当防患于未然地注重争端机制及其法律框架的解决。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前景的分析,论述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法律框架的目的、原则及基本思路,阐述了作者关于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法律框架的几点思考,对设立争端解决机制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