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工伤事故纠纷,三年尽心尽责”——当事人向我所金明律师赠送锦旗

当事人向金明律师(右)赠送锦旗

    “专业精湛、尽职勤勉、优质服务、为民解忧”,这是张先生对金明律师的评价。近日,张先生夫妻俩向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以表达对金明律师的感激之情。

    时间回到2014年11月2日,张先生的岳母方女士在单位打扫卫生时摔倒,送到医院后抢救,治疗费用很高,张先生希望单位借点钱给岳母治疗,被单位拒绝后无力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经家人商量,不得已只能放弃治疗。张先生一家对于单位的态度和做法感到气愤,并准备采用过激方式进行维权。经亲戚介绍,张先生夫妻咨询了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金明律师,经金律师分析,初步判断这起案件应当构成工伤事故,并建议家属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但认定工伤存在以下几个难题:1、方女士已过55岁,能否符合劳动者身份?2、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认定工伤,还是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直接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3、事发时间为星期天早晨6点多,是否符合工作认定标准?

    果然,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了这些问题,工伤认定部门首先认为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就是否具备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后来又以证据不足为由,中止工伤认定程序。金律师找出法律依据以及相关判例,围绕上述三个问题,进行了大量的举证工作。张先生夫妻俩多次寻访证人,配合金律师整理相关文字材料。经过一次中止认定程序,历时大半年,工伤认定部门最终做出了属于工伤的认定。

    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以工伤认定部门为被告、家属为第三人提起了行政诉讼。金律师代理家属参加了行政诉讼一二审诉讼,近日,方女士家属终于拿到了工伤赔偿款。出于对金律师的感谢,特送上锦旗。对方代理人也对金律师做出了高度的评价,认为金律师对案件方向把握准确,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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