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法律大讲堂【第28期】| 大讲堂邀请三位大咖讲解《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2017年9月15日,秋高气爽,在十一长假及传统的中秋佳即将到来之际,中银法律大讲堂为我所律师安排了一场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专题讲座,主讲嘉宾阵容强大,分别为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资深公司法律师项斌、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虎凤蝶公司法务”创始人袁红平律师、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飞龙风控”创始合伙人朱文强律师。

项斌律师:江苏苏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从事公司法业务十余年,项斌律师提出的十八条修改意见最终有十一条被最高法院正式实行版采纳。


项斌律师:全面梳理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作为从业十余年的公司法资深律师,项律师首先对我国的公司法进行介绍,阐述公司法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回顾历次公司法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内容及重要意义。随后,项律师便进入本次讲座的主题,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逐条进行解读,深入讲解各条司法解释的立法本意及目的。

袁红平律师:东南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曾担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现为中银南京所“虎凤蝶公司法务”创始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拥有多年公司法实务经验。


袁红平律师:股东知情权实战经验分享

股东知情权之诉是本次发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重点内容,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司法解释四也被称之为“最贴地气”的司法解释之一。袁红平律师则结合多年来的公司法实践经验,就以往股东知情权诉讼实务中常见的问题结合自己承办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分析,并指出《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出台,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投资权益、制约公司控制权,对于破除公司僵局、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更新公司投融资理念、促进公司转型升级有着重要作用。

朱文强律师:飞龙风控创始合伙人、高级股权设计师,朱文强律师从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先后担任高能集团、金盛集团、沪江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了大量的公司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朱文强律师: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给我们律师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朱文强律师则从公司法司法解释给我们律师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角度出发,结合曾经办理过的股权纠纷案件,指出司法解释四使得股东知情权得以实现,具体明确的条文也保证了律师在代理类似案件时能够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指出司法解释四解决了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和损害救济制度,明确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问题。

    本次大讲堂三位讲师带来的精彩纷呈的内容,迎来了在座律师的阵阵掌声。一个学者型、一个实务型、一个开拓型,三位讲师从不同的角度讲解司法解释,使得在坐律师能够更加精准的把握司法解释四,与会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讲座受益颇丰。

项斌律师在做精彩分享

袁红平律师在做精彩分享

朱文强律师在做精彩分享


与会律师在认真听讲座


堂主李育新(左一)、司仪冯珊珊律师(左二)、项斌律师(中)、袁红平律师(右二)、朱文强律师(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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