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法润校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到来之际,我所执行主任蔡俊旺律师,党总支书记聂新鹏律师,监事长马天保律师,管委会副主任杨伟封律师,监事刘奎律师,管委会委员应华俊律师一行走进南京财经大学,与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玉琴,法学院党委书记黄建国、院长胡宜奎以及学院师生代表共同参与本次共建活动。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有序开展。第一阶段举行党建共建以及就业实习实践基地授牌仪式。校企双方就党建共建、民族团结法治宣传、法学学生实习实践、实务人才联合培养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法学院党委书记黄建国、监事长马天保分别就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南京财经大学党建共建发表讲话,南京财经大学于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设立就业实习实践基地。

今后律所将充分发挥法律实务资源优势,接收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开展实习实训,助力在校法学生打通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之间的壁垒,为法治后备人才的成长赋能。会上,由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胡宜奎向中银南京律所执行主任蔡俊旺律师颁发“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铜牌。

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由我所监事刘奎律师对202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了解说。大家立足法律从业者视角,探讨法治在维护民族团结工作当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以法治思维凝聚共识,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根基。

第二阶段的活动现场,丰富多彩的各民族学生互动节目轮番上演,尽显各民族文化独特魅力。
此次校企共建活动,是中银南京律所践行社会责任、开展法治育人、推进民族团结宣传的一次生动实践。下一步,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将持续依托实习实践基地这一平台,深化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各项合作,发挥律师专业特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讲、实习带教等系列活动,以法治为纽带凝聚青年力量,同心绘就民族团结进步的美丽“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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