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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原创|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犯罪治理中的律师参与——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的相关修改为背景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要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近日中央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了新的重大部署。刑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重要的部门法,不断根据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删减、增补刑法规范,以适时对接国家大政方2023-09-06 -
中银原创|有关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及收款收据的区别在经济交往中经常会遇到发票的问题,企业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之间都会因为购销关系需要支付货款、工程款等,作为对等的义务,或者是合同履行的附属义务需要开具发票,就发票的种类来说一般分为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三类,它们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和不同的意义?以及由此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和证明作用?对此,很多业务负责人甚至律师都不是太清楚,现就此问题与大家做个辨析。下面是一个关于发票证据作2023-08-14 -
中银原创|李俭律师:发展中的中国商事仲裁此文为李俭律师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在迪拜环太平洋律师协会(IPBA)第31届年会中的演讲内容,现整理为文字版,供大家参考、交流。“发展中的中国商事仲裁”Developing commercial arbitration in China一、中国仲裁业发展概况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China's arbitration industry国际仲裁权威研究机构——2023-07-21 -
中银原创|马天保:发挥党组织优势,缓解执业焦虑,把律所党组织建设成为律师的精神家园在2023年6月份的党支部生活会上,在谈到青年律师成长压力时,有律师提到青年律师普遍存在生活压力,没有稳定的案源来源,内心充满焦虑。在谈到加强党组织建设时有律师分享,在党组织中感到有一群人陪着自己向前走,心里很踏实。以上的分享内容,反映了律师普遍存在的执业焦虑和对缓解这种焦虑的渴望。律师面对的执业焦虑,是由律师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当下法律服务的市场环境,决定了律师事务所组织模式的两大特点,即业务开2023-07-07 -
中银原创|建工领域中“背靠背”条款法律分析及应对措施一、问题的提出 在建工领域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材料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中,时有出现“款项的支付时间、金额、方式等事项以施工方收到发包人或业主工程款为付款前提”的条款,即司法实践中俗称的“背靠背”条款。因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此类条款作出具体规定,故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此类条款的理解适用存在不同观点,市场主体对此类条款的认识和应对也存在偏差2023-03-22 11461 -
中银原创|涉税案例分享:又一则离职后被爆雷的逃税案有关公司经理及财务责任人在离职后,因任职期间的税务问题被举报而引发的刑事风险和案件近年频发。本文以此类案件为切入点,带大家深入了解其中法律风险。 在分享之前,针对职业人提示如下:一、职业生涯的事前管理:在不算短的职业生涯中,学会辨别企业经营中的各类风险,特别是可以涉及自然人自身的部分尽量不给自己埋雷;二、职业生2023-03-22 6841 -
中银原创|付晨:不断翻越心中的那座山按语: 付晨律师来自于江西大山深处,一路通过自己的努力,翻越一座座山峰,考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就读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南京从事律师工作。城市的工作生活与付律师之前的成长环境截然不同,付律师用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不断挑战着、适应着,虽然“知易行难”,但“行则将至”! 从202023-03-13 7715 -
中银原创|王杰:我在中银整三年按语: 我们来自不同地方,开始于不同起点。但我们同在中银大家庭中,感受中银的时代精神与昧力,并成为中银的一分子。听王杰律师道出从业的心路历程,品青年律师成长中的辛酸、迷茫、喜悦,看中银后起之秀意气风发的精彩篇章! 2023年3月9日是我进中银南京律所的三周年纪念日,我这个人一向缺乏仪式感,但是进所时间2020年3月9日我一直记得很清楚。我的指导老师正好布置2023-03-10 5291 -
中银原创|马洋:转变、承受,掸去灰尘再出发!按语:马洋律师现为律所合伙人,第一届青工委委员,2021-2022年度优秀青年律师。马洋律师在从事律师工作之前担任多年法官助理工作,不同性质的工作,带来思维方式的碰撞,适应新职业新节奏,要从改变开始。对律师职业的懵懂,也容易让青年律师一头扎进去而难以自拔。然而,律师的从容必然来自于不断的磨砺、摔打,掸去灰尘微笑着再出发。马洋律师做到了! 自2017年步入律所2023-03-07 6104 -
买卖合同中不可控付款节点应对措施的法律分析摘要:混凝土买卖合同中出现的以“工程主体封顶、竣工验收”作为付款节点的表述,表面上为对付款条件的约定,实为付款期限。上述商砼企业完全无法掌控的付款节点,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对此类案件,法院通常结合合同缔约时双方预设付款期限,酌情确定对方付款期限或做出立即付款,并给予一定合理期限的裁判。关键词:商砼企业;付款条件;付款期限;加速回款2023-02-14 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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