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春华律师在某法院少家庭已参与公益调解六年多,其经手的案件多为离婚、抚养权、离婚后财产纠纷及继承等家庭类纠纷。曹律师表示,调解工作并非单纯的判案,更像是在情感废墟中“淘金”,尤其是帮助面临离婚的夫妻实现“好聚好散”。让我们一起走进她的文字,看看曹律师是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的。
在某法院少家庭参与公益调解有六年多了,经手的都是家庭纠纷---离婚、抚养权、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继承等。在我看来,这份活更多的不是判案,倒像是在情感废墟里“淘金”——把双方那点残存的情分和共同的利益淘出来,搭个桥让他们能走过去。我就聊聊我怎么帮离婚的两口子“好聚好散”的。
我的办法,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就三个步骤:“先把委屈倒出来,从中找找还能说到一块儿的地方,最后想想孩子和往后日子咋过”。
第一步:先当“情绪收纳桶”,话说明白了,事才好办。
来离婚的,没几个心平气和的。多数人一上来,说的都不是“事”,而是一肚子“气”。得让人家把火泄一泄:比如女方痛斥男方“不管家”,你听的不能只是抱怨,得听出她“需要被关心”的渴望。眼泪啪嗒的时候,不需要说什么,但一定要随手温馨的递上纸巾,有时还送上一个大大的抱抱,或者轻轻的拍一拍她的后背,给予一份关怀;男方坚持要房子,你听的不能只是贪心,可能是他“离了婚就没地方去”的恐慌。我的任务,就是先稳稳接住这些情绪,少打断、少评判,让他们感觉被理解了。待他们哭完了、骂累了,不但要把握节奏引导他们冷静,还要带着点节奏提醒他们谈点实际的。情绪通了,道理才通。
切记要听听话里的“弦外之音”:好多人咬牙争的,不是东西,是一口气。有个妈妈死活要孩子抚养权,聊深了才发现,她是怕孩子跟了爸爸,自己就跟这个家彻底没联系了。这其实哪里是要孩子,这是怕自己被“连根拔起”呢,所以我得细心听,把他们自己都没说出来的担心和害怕给摸准了。捋顺了,就顺着谈下来了。
第二步:别光盯着“哪里不一样”,多看看“哪里还一样”。
曾经是一家人,现在吵得再凶,也肯定有能说到一块的地方。我就负责帮他们把这块“共同土壤”找出来。
“你们两都……”是句万能开场白:我常说:“你们两本质都不是坏人,对吧?”“你们两都要孩子,都是爱孩子的,都希望孩子好,对不对?”只要他们点这个头,诶,这就成了!这就是沟通谈判的基石。接下来就好说了:“那为了孩子好,我们就配合你们一起商量个对孩子伤害最小的办法行不行?”
你们能和就和,不能和就帮你们捋捋如何更好的分开。我会常说:“爱的时候是真爱,不爱的时候也是真不爱了。”“感情上的对错,争也争不明白。务实点,看当下怎么处理吧,就聊聊孩子怎么看、东西怎么分,把往后各自的日子安排好,行不行?”把他们从“夫妻”的身份,尽可能的拉到“孩子他爸”和“孩子他妈”的身份上,为了孩子这个共同目标,往往就能各退一步。
第三步:别只想着“赢”,得想想怎么“活”
法院判决书是冷冰冰的,但日子是过出来的。我经常帮他们设计一份“活的”协议,把判决书写不了的东西都安排上。
根据个案情况可以来点“量身定做”,判决书可能说“房子归男方”,但调解可以商量成“房子先不过户,让孩子和妈妈继续住,等孩子上了学区或者上大学后再卖,钱一人一半”。判决书说“每月探视两次”,我们可以细化到“每周末几点接、几点送,寒假跟谁过、暑假怎么轮,甚至口头约定好不在孩子面前说对方坏话。
也会根据情况满足当事人的那口“心气儿”:有时候,一句真诚的道歉、一个关于孩子探望的承诺,比多分两万块钱还管用。因为这口气顺了。调解成功的标志,就是这份协议不光解决了财产和孩子的问题,更把心里的疙瘩解开了,以后虽然各过各的,但能少点怨恨,多点体面。
离婚案件处理了这么多年,我越来越觉得,离婚不是一场战争,非要争个你死我活。它更像是一次散伙,原来一起开的“家庭公司”不办了,但以后关于孩子的事,还得合作。有时看着他们调解成功时,虽然眼里还有泪,但身上已经没了那股子“杀气”,有一方甚至还能心平气和地商量上几句,还是挺有成就感的。能帮他们在散伙的时候,保住最后一点情分和气度,给孩子的未来多留一点爱和空间,我觉得这个公益的调解活儿干得还挺值!
律师简介:
曹春华律师,中银南京律所管委会委员、权益合伙人,2011年获评省律协颁发的省直所“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获评鼓楼区金牌青年律师称号、连续多年获评中银所优秀律师称号,专业领域为婚姻家事案件,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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